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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日照市:申请工伤待遇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1-07 11:15:13
浏览次数: 426网友评论: 0

申 请 工 伤 待 遇 办 理 指 南

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办理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并认定为工伤的

提交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2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工伤(亡)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

5、申领符合领取条件的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复件及复印件、与工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办事程序

1、申报。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以后,单位或职工本人持材料1、  2、3 到工伤待遇窗口申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1-4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领取伤残津贴还需提供材料4;

申领工亡遗属月补助金的,需提供材料1、2、5:

2、初审。工伤待遇窗口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申报。

3、复审。工伤待遇窗口根据提供的材料作出待遇审核,经审核无误打印出相应的工伤待遇审核表。

4、支付。工伤待遇窗口将打印的工伤待遇审核表报财务基金结算窗口,财务基金结算窗口根据提供的帐号转入相应的帐户。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工伤待遇窗口

联系电话

886610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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