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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衡阳市:变更参保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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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变更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事项内容

当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以及其它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湖南省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湘劳社发[2001]150号)

条件

参保单位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参保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申请材料

同条件栏

申请表格

(下载)

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

办事程序

五楼507室受理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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