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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变更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
事项内容 | 当参保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以及其它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中登记的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变更登记手续。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湖南省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湘劳社发[2001]150号) |
条件 | 参保单位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以下资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参保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核准执业证照)、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参保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4、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
申请材料 | |
申请表格 (下载) | |
受理机关 | |
决定机关 | |
办事程序 | 五楼507室受理 |
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政策说明 | 。 |
本文地址:衡阳市:变更参保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