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政策

上海市: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和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4〕50号)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17 10:54:0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沪人社农发〔2014〕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以及《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沪府发〔2003〕66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和征地养老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征地养老人员的管理,现就2015年调整本市镇保养老金和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镇保养老金
  2014年底前已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增加镇保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统筹基金列支。
  二、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调整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左右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所需费用由征地养老人员管理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上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上海市: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5〕4号) 上海市: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生活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4〕51号) 上海市:关于2017年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1号) 上海市:关于2014年调整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镇保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9号) 上海市关于2014年调整本市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4年调整本市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7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2015年本市计发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