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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松阳县严把“四关”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行

文章来源:丽水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20 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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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把“选点关”。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点选择时,要求有建设条件、有建设要求、有建设积极性、能确保按时完成且可持续正常运行的城乡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点。

二是严把“验收关”。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验收时,规定没有运行的不列入验收范围,验收结果作为财政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的依据。对新建、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开办当年经验收合格的,县财政平均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是严把“监管关”。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1)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组织,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2)乡镇(街道)与所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运行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照料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确定服务内容制定收费标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4)对老年人口进行登记、采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并签订协议书;(5)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为老人提供上门生活照料服务;(6)建立财务独立核算科目,实行收支二条线。

四是严把“评估关”。根据《松阳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补助办法》,每年10月下旬,对投入使用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平时巡查、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补助的依据。运行补助标准按评估星级分档次补助,其中,三星级年补助6万元,二星级年补助5万元,一星级年补助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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