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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江门市:分娩前购买社保已满一年,分娩后辞职,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如何报销生育险?

文章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4-24 22:36:11
浏览次数: 469网友评论: 0

您好,你所咨询关于分娩后辞职如何报销生育保险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的规定,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基金不予支付。虽然您分娩前购买社保已满一年,但分娩后辞职,自己辞职没有工作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期间,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分娩时必须是参保状态,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疗与生育保险科,联系电话:39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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