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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变更后请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5-27 09:38:58
浏览次数: 347网友评论: 0

市社保征稽局提示:在宜昌市城区参加社保的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号码无论因何种情况发生变更,本人应及时携带新身份证原件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15位号码自然升18位的只需携带新身份证原件即可),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以免影响本人日后各项社保业务的办理和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市社保征稽局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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