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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举办“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培训班

文章来源:吉林省老龄办 作者:赵颖春 发布日期:2015-07-22 0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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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至16日,吉林省“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培训班在长春举办。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杜文革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讲话,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助理调研员罗晓辉应邀对调查问卷、调查方法与技巧进行了现场讲解。省老龄办副主任初晓姝主持并作培训总结。全省被抽中的6个地区9个县(市)、区,36个乡镇的督导员、调查员3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调查提升了层次,扩大了范围,充实了内容。经王勇国务委员和国家统计局批准,本次调查范围由20个省扩大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首次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范围的调查,样本量由2万扩大到22.4万,调查内容涵盖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家庭状况、健康医疗状况、照料护理状况、经济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等方面。

杜文革分析了第四次调查的时代背景,他指出,吉林省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截止2014年底,吉林省老年人口已达46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7%,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国1.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全省的生育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千分点。同时,人口外流严重,外流人口以年轻人为主,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重。老年群体出现新变化。吉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显五个特点。特别是城市老年人的养老观念逐渐转变,经济实力更强,文化程度更高,对养老保障措施、优待制度、服务水平等也有着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摸清新时期吉林省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在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老龄工作面临着新要求。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老龄事业法制建设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等新任务,需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撑。

杜文革阐述了第四次调查的重大意义,他提出,要从贯彻落实《老年法》的重要举措、履行老龄办职能的具体要求、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这三个方面充分认识到这次调查是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定调查;是全国老龄办要求建立自下而上的老龄调查统计系统,并建立定期的信息发布制度,为决策提供实时服务的国家调查;是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性数据及决策参考的国情调查。长期以来,老龄工作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数据缺乏,没有建立起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已经成为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当前,老龄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这次调查就是通过科学的方法,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信息,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

杜文革对第四次调查做出了安排部署,他要求,抽中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要加强保障、落实经费。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协调财政部门落实调查经费;要明确责任、保障质量。没有质量的调查,不仅没有意义,而且是一种浪费。要树立质量意识和全局意识,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把握好重点环节,确保每份问卷的质量;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工作要贯穿调查工作始终,让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晓、理解、支持调查工作。

初晓姝在培训总结时指出,各地老龄部门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调查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调查,督导员对入户调查全程跟踪督导,确保调查质量。严明纪律,防止造假,不能随意更换调查对象,不能简化调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返工,重大问题,追究责任。

培训班进行了模拟调查、互动交流、具体答疑等活动。通过系统培训,参与调查的督导员、调查员进一步明确了调查问卷及指标解释的内容,熟练掌握了询问技巧及调查员手册,纷纷表示为老年人工作不怕辛苦,一定圆满完成第四次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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