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南通市市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通人社工〔2015〕10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需求,方便参保工伤人员就近救治,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新增南通港闸中心医院为南通市市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该医疗机构可与南通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本文地址:关于新增南通市市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通人社工〔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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