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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文章来源:达州市老龄办 作者:谯明智 发布日期:2015-10-10 14:16:15
浏览次数: 211网友评论: 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老龄委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2015〕23号)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老龄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司法〔2015〕75号),就全市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引导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

《通知》明确,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内容开展:一是通过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活动。二是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要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各公证处要为老年人等救助对象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对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适当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五是调委会工作人员要把涉及老年人纠纷的调解作为重要内容,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六是开展专项活动。在10月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广场、进乡村(社区)、进敬老院和法制讲座等活动,方便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服务,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通知》指出,要认真分析适应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不断拓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形成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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