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建部相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保证单位和职工更加便捷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就完善缴存职工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为了确保缴存职工信息准确无误,缴存单位应认真核实填报缴存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二、为了更加方便快捷准确的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绑定缴存职工个人银行卡,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资金实时到账业务。缴存单位应提供缴存职工个人收款银行账号。个人应出具书面证明,并由单位出具承诺书,确保缴存职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为了方便缴存职工能及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缴存单位应提供缴存职工个人手机号码,以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信贷等业务信息实时推送服务。
四、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准确的填写,并于5月15日前报我中心。逾期没有填报的,影响到相关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由各缴存单位自行负责。
附件(请点击下载):宝鸡公积金职工信息统计表
证明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