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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联网监督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16]43 号

文章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6-01 16:43:45
浏览次数: 416网友评论: 0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联网监督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消除基金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联网应用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趋于成熟,为加强系统应用,促进监督方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转变,提升全市社保基金监督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人社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基金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和基金监督工作人员为监管系统的使用人员。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联网监督、疑点查处、整改落实、账号管理、考核通报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等数据信息通过监管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基金风险隐患,组织查处基金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完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保信息数据从经办系统生产库到交换库、统计库的转换、整理、审核和上传等工作;实时接收、核查联网监督预警信息及疑点问题,及时清理基础数据,核实疑点情况,纠正查实问题,报告核查处理情况。

信息化部门负责保障监管系统部署和联网应用所需的设备、网络、安全、升级、维护等方面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数据完整安全和业务专网互联互通。

二、用户管理

使用监管系统前必须按程序办理用户账号(数字证书),设定使用密码。监管系统的用户账号和登陆密码由使用者负责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保证信息安全。各县区基金监督机构拟定使用人员需申请用户账号(数字证书)和使用权限的,由市局统一审核上报省级基金监督机构确定并分配使用权限。

三、工作程序

每月10日前,经办机构、信息化部门完成社会保险业务、财务数据及报表数据的整理、统一转换和分级传报工作。基金监督机构每月底前将各险种预警疑点信息,通过业务专网或安全渠道传发至经办机构并确认签收(工作流程见附件1),对上级下发的监控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查实处理(工作流程见附件2)。经办机构应在30日内完成对预警信息的核查处理,并于次月底前书面报告基金监督机构。经办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核查预警情况和疑点问题、无故拖延处理的,由基金监督机构进行核查督办(见附件3)。对于涉及基金安全重大事项,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人社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信息化部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联网监督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密切协作、通力配合,从人力、财力和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要配备专职联网监督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职责,要将监管系统升级完善和维护相关经费列入“金保工程”项目支出并予以保障。

(二)加强管理

各级基金监督机构要按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要求,加强联网监督安全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要严格保守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业务秘密,不得私自向任何部门、机构或人员提供联网监督的相关信息。对监管系统以及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运行的数据实施严格管理,不得在业务专网以外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要建立联网监督工作文档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原始信息数据、批示、文件、文书、报告、(电话)记录、核查、检查工作底稿等联网监督资料。

(三)建立报告制度

各县区基金监督机构每年7月底、次年2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联网监督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施联网监督地区名称、数据期别、基金险种类型;处理预警情况、疑点问题和其他异常情况等,违规违纪案件重点报告;基金安全存在的问题、潜在风险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对联网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属于基金要情的,按照基金要情报告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1:宝鸡市监管系统联网监督工作流程

附件2:宝鸡市上级分办联网监督工作流程

附件3:宝鸡市联网监督核查通知书

附件4:宝鸡市联网监督疑点问题核查工作底稿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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