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共为28.23万名缴存职工支付利息9492万元。结息后,利息已全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统一要求,本年度结息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再分段计息,统一按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结计利息。本次年度结息,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443万元,增幅18%。
目前,职工可通过全市公积金服务网点前台服务窗口、自助查询机、12329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网站等方式,及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同时,中心还将在近期通过手机短信免费告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金额及结息后缴存余额等信息,方便缴存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个人住房公积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