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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临沂市:关于企业生育保险不能享受,是否能享受医疗保险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7-14 2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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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企业员工在无权享受生育保险的前提下(断缴),为什么也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生孩子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是不是医疗保险也分为机关事业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机关单位能享受企业却不能享受?我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回复:您好!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生育险,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企业职工按照社保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因公出国(境)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二)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自理;(四)因工(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按工(公)伤、生育有关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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