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新闻

许昌市:我市出台敬老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文章来源:许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7-22 09:55:19
浏览次数: 275网友评论: 0

我市出台敬老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敬老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16〕162号),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近日,结合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许昌市敬老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敬老养老事业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全市每个乡(镇、办)建一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所有城乡社区和行政村均建有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养老服务全面开展。其中2016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900张,建成5个市区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1个社区(行政村)服务站(点)建成投用、13个社会化养老机构开工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入网人数达到3万人。明显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形成若干个有一定影响的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为了实现确定的发展目标,《方案》提出了强化政府托底保障、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力度、 壮大养老服务产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积极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七个主要任务,并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标准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强、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为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要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要重点为特困人员、低保、失独、空巢、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乡镇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改善设施条件向社会开放,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同时,《方案》注重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要求市级民政部门做到对辖区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每年对辖区各养老机构检查不少于1次,县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每年对辖区各养老机构检查不少于3次,切实维护老人安全权益。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许昌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275人参与 | 0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