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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全国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6-07-22 15: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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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部署,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大力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组织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敬老爱老,全民行动”。

活动时间: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9日为老年节)。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主题宣讲行动。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主题,在全社会开展以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我国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为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街道乡镇、进村居社区活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以及成员单位领导要带头宣讲,带头在报刊上发展署名文章;要组织专家学者、老龄工作者开展宣讲,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研讨宣传,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

(二)扎实开展惠老政策落实行动。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开展老年法律法规、老年优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及时解决老年人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让老年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要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老年人法律维权、法律援助服务,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老年人诉求。要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三)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行动。要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志愿者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要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邻里互助。

(四)大力开展文化惠老行动。要在国庆节、重阳节、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隆重节俭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展览馆等群众文化单位作用,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要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要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五)全面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教育行动。要把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敬老爱老文化。继续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敬老爱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敬老好儿女、敬老好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要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六)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行动。要广泛组织党政领导和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走进老年人社区,走进养老机构,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重点解决贫困、高龄、失能、空巢、失独和灾区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年“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精心组织,确保“敬老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面向基层,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敬老月”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把活动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敬老月”活动主题,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老龄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掀起敬老宣传高潮,着力营造“敬老爱老、全民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省(区、市)老龄办要在9月15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报全国老龄办。

联系电话: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010-58122106

专用邮箱:jinglaoyue@cncaprc.gov.cn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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