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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金沙县出台老年人优待办法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8-02 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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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金沙县以金委办字〔2016〕63号文件出台金沙县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提升老年人优待保障水平。

依据《通知》,优待政策涉及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六大项。

《通知》总体目标争取在2016年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小康生活。

《通知》从政务服务、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对老年人优待工作提出要求,优待办法的基本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对常住本县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拓展优待范围。

如在政务服务优待方面,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租房、危房改造保障给予优先租配;卫生保健优待方面,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在交通出行优待方面,提出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刷卡五折优惠或实行免费;在文体休闲优待方面,要求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在维权服务优待方面,要求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老年人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三优先”的法律援助服务;商业优待方面,餐饮、商场、金融机构在服务窗口设置优先标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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