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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儿子在外地用公积金贷款已购房,我的公积金是在安丘,如何提取,需什么证明。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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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购房提取的条件: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提取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提取家庭成员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家庭成员本人的身份证。2.申请人银行账户(卡或折),提取家庭成员公积金的,应提供家庭成员本人的银行账户(卡或折)。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供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票据原件。4.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属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户籍登记部门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5.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应由父母、子女携带身份证到现场共同办理,非本人到现场办理的,还须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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