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80周岁以上老人喜迎高龄津贴
从2016年7月起,我县将对全县8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9月5日,县民政局召开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会,专题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社事办主任、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60余人参加。
据悉,凡具有泸县户籍的,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程序申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由高龄老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各镇(街道)进行审核,县老龄办进行复核,县民政局审批。该项工作将有力推进我县老龄工作进程,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