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行业资讯

泰州市:关于做好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泰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9-13 10:35:18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泰民发〔2016〕108号

 

关于做好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根据省市政府改善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要求,9月—11月,市局将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为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1.201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情况,包括: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和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2016年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和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情况;

3.2014-2015年市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验收标准

1.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民老龄〔2014〕6号)为依据制定的《泰州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标考核表(试行)》(附件1)。

2.社区老年人助餐点:以《关于开展社区老年人助餐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苏民老龄〔2015〕2号)为依据制定的《泰州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达标考核表(试行)》(附件2)。

3.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关于2016年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苏民老龄〔2016〕1号)为依据制定的《泰州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标考核表(试行)》(附件3)。

三、验收步骤

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各地组织自查整改。凡是申报的项目必查,逐个项目打分。对不达标的要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确实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申请验收。本月18日前各地要完成已建项目自查和申报验收工作,并报送《2016年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自查表》(附件4)。

二是市局组织随机检查。海陵、高港、高新区居家养老项目的检查验收由市局统一组织,逐一验收。靖江市、兴化市、姜堰区由市局按照不少于申报验收数的10%组织抽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量化打分等方法,得分在80分以上为达标。

四、验收安排

考虑到今年项目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各地进度不一,拟分三批组织检查验收。

第一批:9月下旬,验收2014-2015年市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2016年姜堰区、高新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

第二批:10月下旬,验收2016年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

第三批:11月下旬,验收2016年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6年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和为市区2000名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第一批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市(区)

时间

参加人员

海陵区

9月19日-20日

乔磊、戴晓玉、李娟、周扬

高港区

9月21日

乔磊、戴晓玉、李珂、周扬

姜堰区

9月21日

朱兰萍、陈春龙、史海国

高新区

9月22日-23日

乔磊、戴晓玉、李宾、史海国

 

检查验收工作关系到2016年省市政府改善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全力以赴。检查验收结果将通报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附件:1.泰州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标考核表

      (试行)

      2.泰州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达标考核表(试行)

      3.泰州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标考核表(试行)

      4.2016年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自查表

 

                           泰州市民政局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泰州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标考核表(试行)

单   位

 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总分

100

累计得分

得分

评分细则

机构设置

(8分)

1.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登记。

4

未注册登记,不得分。

(一票否决)

2.门前悬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牌。

4

未悬挂标牌,不得分。

基础设施

(30分)

3.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套基本办公设备,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所有制度公示上墙。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4.室内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方便老年人活动。消防安全到位,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6.具备“六室一场所”基本服务设施,醒目位置设有指示标牌。

老年活动室

21

每少一项,扣3分。

图书阅览室

精神关爱室

康复健身室

日间照料室(有10张以上床位或躺椅)

助餐就餐室

室外活动场所

服务队伍

(12分)

7.有专职管理人员。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8.有专业服务人员,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专业服务人员至少1名。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9.有志愿者服务队伍。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10.有社区老年人协会,能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服务功能

(15分)

11.提供五助(即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服务。

5

每少一项,扣1分。

12.结对关爱空巢、独居老人。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3.有老年人口信息登记。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4.具备咨询、培训和指导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5.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发展各类为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社会服务。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规范管理

(20分)

16.有明确的工作职责,体现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7.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8.有服务协议,实行服务诚信管理、监控、评估和考核。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9.有服务记录(含服务对象花名册,服务情况统计,派工情况,服务情况反馈)。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0.有人员培训和奖惩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1.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2.有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项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3.有意见箱(簿),对社会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4.有应急呼救电话,实现接听、记录、联络、救助、备案等衔接有序的高效服务。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5.服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10课时,90%持证上岗。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服务成效

(15分)

26.享受经常服务的人数月均100人以上。

5

每少10人扣1分。

27.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补贴)任务。

5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8.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服务效率、态度、质量、效果等满意率达到85%以上。

5

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考核结果

考核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说明

优等(满90分)、达标(满80分)、不达标(低于80分)

附件2

泰州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达标考核表(试行)

单  位

   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总分

100

累计得分

评分细则

得分

机构设置

(10分)

1.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登记。

5

未注册登记,不得分。(一票否决)

2.门前悬挂老年人助餐点标牌。

5

未悬挂标牌,不得分。

基础设施

(50分)

3.在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4.环境卫生整洁,保持空气流通,营造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就餐环境。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能至少容纳20人同时就餐。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6.设置独立的分餐区。

5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7.设备要求

有老年人就餐桌椅和餐具。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有空调、冰箱、微波炉等保鲜加热设备。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有保洁柜、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灯、洗手池等清洁消毒设备。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有电子监控装置及红外线探测报警器。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有防滑、禁烟、安全疏散标识。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8.安全

 要求

用房安全,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消防安全,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材料安全,加工、盛装食物的工具、器具应无毒无害。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服务队伍(10分)

9.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与服务规模人员相适应的服务人员。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10.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服务管理(20分)

11.服务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帽子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整洁,服务热情周到。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2.有每周菜谱、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3.有卫生消毒制度,保持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保洁柜内,避免二次污染。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4.有服务人员培训和奖惩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5.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电话并公示上墙。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6.有安全管理和风险规避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膳食从烧熟到食用时间在2小时内,严防食物中毒。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8.有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9.助餐应按程序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助餐统计台帐。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0.有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服务成效

(10分)

21.做到用电、用水及饮食等安全,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2.每日助餐老年人不少于10人,就餐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

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考核结果

考核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说  明

优等(满90分)、达标(满80分)、不达标(低于80分)

附件3

泰州市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标考核表(试行)

单  位

     市(区)              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总分

100

累计得分

评分细则

得分

机构设置

(10分)

1.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登记。

5

未注册登记,不得分。(一票否决)

2.门前悬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牌。

5

未悬挂标牌,不得分。

基础设施

(40分)

3.应选择建筑底层且相对独立,有独立的出入口,禁止使用地下层。   

3

未达到要求,扣1-3分。

4.环境卫生舒适,氛围布置得当。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功能要求

生活服务用房不少于180平方米,有休息室、沐浴间和餐厅。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保健康复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有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娱乐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有书画阅览室、网络室和多功能室。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辅助用房不少于140平方米,有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库房。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6.住房

 要求

休息室不少于20张床位,以每间容纳4-6人为宜,每间每人不得少于5平方米。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休息室应配有家具、彩电、空调等物品;室内设备用品等应无尖角凸出部位;有防滑、禁烟标识。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7.安全

 要求

用房安全,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消防安全,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装修材料安全。

3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服务队伍(10分)

8.有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9.服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

未达到要求,扣1-5分。

服务功能(10分)

10.具备日托服务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1.具备助餐和助浴服务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2.具备基本医疗服务和康复训练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3.具备心理保健服务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4.具备休闲娱乐和咨询服务功能。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管理制度(10分)

15.有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6.有服务质量控制制度,实行诚信管理。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7.有服务人员培训和奖惩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8.有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19.有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各项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2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服务成效

(20分)

20.与日托老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有服务记录,包括日托老人情况登记表、健康体检表、服务情况反馈等。

4

未达到要求,扣1-4分。

21.为日托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2.做到用电、用气及饮食等安全。

4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3.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合救助机制,老年人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并将救治情况第一时间内通知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属。

4

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24.有意见箱(簿),老年人及其家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

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考核结果

考核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说  明

优等(满90分)、达标(满80分)、不达标(低于80分)

 

附件4

2016年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16年9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自查分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备注

说明:1.2016年新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个,其中:城市      个、农村      个,本次自查达标     个,其中:城市     个、农村     个,拟申请检查验收      个,其中:城市      个、农村      个。

      2.2016年新建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个,本次自查达标      个,拟申请检查验收      个。

      3.备注中请注明是否申请检查验收。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泰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泰州市:关于2016年社区居家养老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 泰州市: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下达2016年社区居家养老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特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救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103号) 泰州市:关于开展2015年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5〕19号) 泰州市:关于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的预备通知 泰州市:关于调整全市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377号 ) 泰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428号) 泰州市: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2014年度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109号) 泰州市:关于做好市区参保单位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4〕131号) 泰州市:关于下达2017年度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目标任务的通知 泰州市:关于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泰民发〔2016〕135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