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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正常使用“安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及填报数据的安全性,现就数据采集前期参保单位初始化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指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未转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分类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未按规定经编制部门批复分类类别的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初始化数据报送内容 参保单位需将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管员姓名和专管员电话四项信息报送至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按照省厅建立的管理用户,做好系统参数的初始化工作。 三、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参保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初始化表格,各区县所属参保单位分别报送至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参保单位报送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子邮箱:hsssbj@163.com),电子表格需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联系人:吴文红、楼锦胜;联系电话:2515978。 四、报送时间 初始化数据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各独立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本单位数据采集和申报工作,并对所填报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次提交的专管员手机号码即为下一步各参保单位数据采集系统的登录用户名,并以此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激活用户。 附件:单位初始化填报表 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
1、http://zw.huangshan.gov.cn/单位初始化填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