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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西湖区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733”机制

文章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1-22 14: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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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湖区以“让专业的力量来做专业的养老”为导向,积极实施“市场+”路径,通过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充分引入和培育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丰富、专业的养老服务,目前已形成“733”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明确7类项目。先后出台《西湖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西湖区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并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养老服务课题研究等7类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范围。

二是落实财政保障,优化3种形式。区财政每年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给予充分保障,五年来实现逐年增长,2016年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已达2800余万元,占全区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的50%以上。目前,全区已形成服务外包、财政资金适度补助或奖励、公益创投等三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形式。其中,失能老人上门照护、重点特殊老人生活服务照料、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定、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老年人需求评估等项目均实行服务外包。

三是搭建监管平台,形成3项机制。建立健全透明操作机制,坚持公开透明与合法合规原则,所有操作与运行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对社会力量承接的养老服务项目均进行项目质量、效果的履约检查、评估,并形成监督评估报告,作为履约保证金处置及项目余款支付的依据;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区、镇街、村社三级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每年通过老年人满意度评估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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