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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2015年3月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把里面的钱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条件?

文章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07 14:29:35
浏览次数: 227网友评论: 0

县市:莲都类别: 提取业务
姓名: 周爱燕来信时间:2017-2-6 14:27:33
信件标题: 2015年3月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把里面的钱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条件?
信件内容:2015年3月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把里面的钱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条件?
信件回复:

提取条件:本市户口的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非本市户口的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回复时间:2017-2-7 14: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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