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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 发布时间:2017-04-20
近日,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山西省荣军精神康宁医院起草的山西省地方标准《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14/t 1329-2017)审查通过,获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17年5月15日起实施。
近年来,国家及我省对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标准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制定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民政部发布了《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一系列行业标准。201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化完善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政策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的制定对于规范我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行为,提高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改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功能,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此规范的制定不仅填补了我省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的空白,对于全国精神卫生社会工作乃至医务社会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服务质量及服务评价。该规范对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中社会工作部门、活动场所、人员资质、制度档案、服务原则均有规定。服务内容部分包括以情绪疏导、社会支持系统修复与重建为主的基本服务,以缓和医患关系、危机介入为主的拓展服务,以及包括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疾病管理等内容的其它服务,每项服务均有具体的操作标准。服务方法部分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以及个案管理,并根据服务方法设置了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评价部分,规定了通过定期对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进行评价,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反馈表等方式收集问题和数据,及时进行整理改进,促进了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配置的具体化和标准化,进一步规范了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