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民政厅邓月楼厅长在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行为,尽快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赤峰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老龄办五部门成立了以市民政局闫清卿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从2017年4月份开始,暂定四年。实施方案紧贴我市养老机构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每年确定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逐一解决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实现养老服务质量年年有提升。2017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即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到2017年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每一个养老机构都要有一个服务标准,养老机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有一个规范和服务流程。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涌现出一些服务有标准、有规范、有流程,质量有保证的专业化养老机构。
2017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核查整治、巩固深化三个阶段。从4月份开始,由各旗县区民政、老龄牵头,联合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认真自查。6月至10月底,由五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质量优秀的养老机构给予表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养老机构进行督促指导整治;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养老机构,要依法处置。10月至2017年底,由市民政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工商质监局、老龄办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进行督查。依托全区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对比分析,对照整治方案,盘点整治进度及成果,各地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工作成效,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底,确定2018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正式文件已于近日下发至各旗县区,下一步,各旗县区将依照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栾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