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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郴州市:关于2017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6-26 16:36:23
浏览次数: 2804网友评论: 0

市辖区城镇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17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人员2066.84元/人/年,退休人员(指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人员)200元/人/年。请参保人在5月30日前将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医保代扣协议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中。医保代扣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7月1日后不再受理本年度代扣缴费,因参保人自身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的将从7月1日起停保。

郴州市医疗保险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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