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资讯

淮安市调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7-04 21:39:5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全市企业下限统一提高至2750元

昨日,我市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请示,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今年起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全市统一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标准,在报请省厅批准后,企业月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下限按照去年的标准3360元执行,月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比起上年度计发基数5600元,要高出457元,说明这期间办理企业退休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计算金额也相应提高。(朱勇 李加龙)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淮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