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失业保险政策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07 21:36:0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政令第140号)规定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对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如下: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为:126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

2017年4月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西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地税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关于调整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