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
loading..
首页 导航 移动端 北京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23 20:57:38
浏览次数: 610网友评论: 0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各区县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人社部门: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1.《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34号)。

五、受理条件:

1、退休、退职人员以及提前退养、内退,回原籍或异地安置人员;

2、长期在外地工作、流动作业、学习、探亲连续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含各类性质出国、出境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

 

 

2

 

 

原件

 

 

协议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2

 

 

驻外人员名单及个人账户返还金额明细

 

 

1

 

 

原件

 

 

 

 

3

 

 

经办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签字盖章后的《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及《驻外人员名单及个人账户返还金额明细》到办事大厅抽号办理驻外返还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同单位核对相关信息。

3、单位经办人员在窗口拷取驻外返还人员返还明细。

八、办理方式:

当场办结。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690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上下载;

2、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申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西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610人参与 | 0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