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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杭州市:关于办理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通告

文章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11-07 09:23:38
浏览次数: 678网友评论: 0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265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杭州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主城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或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主城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含萧山、余杭、富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少年儿童)。

(二)主城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主城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

二、办理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缴费标准

(一)2017年底前,少年儿童个人按照200元的标准缴纳,其他城乡居民一档按照500元缴纳,城乡二档按照300元缴纳。

(二)2018年1月1日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修订后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政府补贴一半。

四、参(续)保办理地点

城乡居民符合续保条件的,可登录“支付宝”搜索“杭州人力社保”,点击“办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缴费”进行自助缴费,可在本市工商银行、杭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委托扣缴手续,也可至就近的主城区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主城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具体流程详见所在社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及医保经办窗口通告。

五、其他事项

(一)主城区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二)少儿医保结算年度调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已缴纳2017年度少儿医保费的参保人员,无需再次办理2018年度续保缴费手续。原中断参保且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其医保待遇自2018年1月1日启动。

市人力社保咨询专线:12333

工商银行咨询专线:95588

杭州银行咨询专线:95398

特此通告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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