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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二、设定依据
《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广安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三、申请条件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四、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的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出院证明、住院费用发票、住院明细表、《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待遇申报-待遇审核-待遇支付
六、办理机构
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二楼社保大厅及各区市县(园区)社保业务经办大厅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市本级0826-2331640广安区0826-2628218
前锋区0826-2883539华蓥市0826-4829736
岳池县0826-5244586武胜县0826-6896358
邻水县0826-3222207经开区0826-2629560
枣山园区0826-2872339协兴园区0826-2990300
十、收费情况及依据
免费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