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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西安市:配偶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具体流程的疑问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12-13 16: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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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男方参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根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资料:

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注明未在生育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原因);

2、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

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4、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复印件;

5、身份证(配偶报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配偶报销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本人报销不需要)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个人申请;

生育保险待遇在参保职工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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