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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综合施策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9-01-16 17: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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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合肥市大力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构建“政府+市场”供给体系。

2013年起,合肥市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并于次年扩面到城市“三无人员”,目前累计参保21.09万人次,支出保费2737万元,累计34372人次获结案理赔。2015年起,合肥市建立购买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岗位制度,出台《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按照每个社区每年3.5万元标准,为全市500个社区配备“养老服务顾问”,专业指导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二、坚持规范建设这个核心,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按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截至11月,全市已建成县(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家、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6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265家,覆盖率分别为66.7%、32.8%、48.7%。

二是落实《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实现新建住宅小区标配养老服务用房,《办法》自2017年实施至今,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面积达60万平方米。

三是推进社区嵌入式照护型微机构建设。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改建为小型养老服务综合体,提供长期护理照料、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目前已运营9家,在建13家。

三、发挥改革试点这个动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发展。

一是出台了“1+9”政策体系。市政府出台《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单独或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建设和服务的通知》等9个配套文件。

二是全面实施七项重点任务。2018年,合肥市开展了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普查;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空巢孤寡老年人走访探视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式养老示范点;实施了助餐工程、老年人家庭智慧化改造工程、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全市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四、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增强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集中培训。今年8月,市民政局举办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共600人次的养老人员培训班。

二是以会代训。召开季度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加强政策培训,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外出学习。今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就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先后有80余人次赴省内外考察学习,如“巢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创新型建设项目就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

四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合肥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试行办法》,对在合肥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合肥市养老岗位一线从业人员给予补助。

五、加强工作督查和评估,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评估。

二是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监理,以全市近12000名保障对象和所有服务承接机构为监理目标,做好政策落实。

三是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的依据,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服务效能。

四是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评估。

五是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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