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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市出台多项鼓励措施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布日期:2019-04-11 08:56:52
浏览次数: 356网友评论: 0

近期,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将获得政府全方位支持。对于总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年服务量达到2500人次的,广州市将分两年拨付总额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

在准入程序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限制。组织形式可采用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在消防审批方面,1998年9月以前建设使用,且未发生改、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不含3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开展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达到1000人次的,可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医养结合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贴。(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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