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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实行档案预审制度。用人单位提前1个月,将本单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档案提送到企业养老保险科。
2、所需材料
职工档案、身份证原件。
3、政策依据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38号)。
4、办理渠道
荣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3-4号窗口。
5、办理流程
①用人单位经办人将预审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②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业务系统,在业务系统中标识“档案已审核”;
③根据档案比对业务系统信息,对错误信息即时联系相关科室进行更改。
6、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