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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 异地就医结算怎么办理?答案在这里……

文章来源:南宁医保 发布日期:2020-06-01 21:15:19
浏览次数: 1182网友评论: 0

您知道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吗?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异地就医的相关小知识,一起关注收藏啦!

一、问:什么叫参保地、就医地和异地就医?

答:参保地是指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就医地是指您刷卡就医购药所在的地区。一般来说,参保地和就医地都是以“市”为单位,以南宁市参保人在柳州市某刷卡医院就医为例,参保地是指南宁市,就医地是指柳州市。所以,异地就医就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行为。

二、问目前南宁市异地就医开通的直接结算服务有哪些?

答:首先,我们按异地就医的地区分为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已开通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广西区外,也就是跨省异地就医开通了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小贴士:一定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哦。

三、问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相关信息?

答:您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实时在线查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问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是如何界定的?

答: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参保人员因参保地医疗技术条件限制,需要转院到参保地外的地区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基金报销比例为:转院到广西区内医疗机构的降低5%、转院到广西区外医疗机构的降低10%。

情况二:参保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短期外出突发急诊,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的,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结算医疗费用。

情况三:参保人员未经同意转院、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基金报销比例为:到广西区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降低15%、到广西区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降低20%。

小贴士:在广西区内进行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直接结算,与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无关。

五、问参保人员异地居住期已满,返回参保地居住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备案期间封锁本统筹地区内的医疗保险待遇。异地居住或工作期已满,已返回参保地居住或工作的,应到备案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取消业务。

在异地就医结算前,您需要了解一下,

什么叫异地就医备案……

六、问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只要符合以下四类情况,都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指离开参保地长期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参保人员。

异地居住或工作人员:指长期在参保地外异地工作和居住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参保人员

异地急诊人员:指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等在外时间不超过3个月,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要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七、问办理异地就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以下几种材料:

材料一:《南宁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材料二:按不同的情形,提供相应的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本人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网上申报材料;

2.异地居住:异地居住证明(如本人或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

3.异地工作:单位(学校)外派工作(学习)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小贴士:原则上,有参保单位的在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都应按照异地工作的情形提供备案材料。

4.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如入院记录等);

5.异地转诊转院:由南宁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对接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小贴士:异地转诊转院有效期为3个月,如果超过3个月后仍需在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需要持异地医疗机构的出院记录或需要继续治疗的相关材料到社保局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延期。

材料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小贴士:

1.长期异地备案原则上3个月内不得取消;

2.异地急诊备案应当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逾期或未办理的按相关规定降低报销比例,急诊异地就医备案当次住院有效;

3.经备案的参保人员要选择备案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不再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故在参保地急诊住院治疗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除外;

5.参保人居住期满返回参保地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取消备案,从取消之日起享受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八、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渠道有哪些?

答:具体有以下4种渠道:

渠道一:南宁市社保局各受理大厅均可受理《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变更》事项;

渠道二:“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渠道三:“南宁智慧人社”app;

渠道四: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小贴士:网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只需填写网页上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材料即可。

目前,全国有几个地区实现了“省级统筹”,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海南省和新疆建设兵团。备案到以上地区时,“就医地”栏填写到省级就可以了,例如备案到海南省时,您只需要选择“海南省”,不需要选择“海口市”或“三亚市”。

全国各地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经上线。

南宁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

就可以享受在外地住院就医,

也能实现用社保卡直接结算!

不需要奔波回家办理,

不需要担心单据丢失,

更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

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就行!

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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