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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政策常见问题(五)

文章来源: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8-06 07:22:58
浏览次数: 653网友评论: 0

一、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吗?哪些情况下参保人员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原则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参保外籍人员离境,或参保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吗?职工死亡后,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职业年金余额可以继承。

三、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甘肃省社保局负责省属在兰、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市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按属地原则负责相应层级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兰外、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兰外单位的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程序主要包括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核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环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办理上述环节的业务外,还要办理基金收支管理、统计分析、社会保险稽核和内部风险管控、参保单位和人员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和对账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

五、什么是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应符合哪些条件?

社会保险登记的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和在职工作人员、退休人员首次参保信息登记等,且参保单位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发生改制、撤销、解散、合并、破产等事项,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等手续。社会保险登记是加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确保应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了解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关基础信息的主要途径。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是参保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首要和必要环节。

具备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用人单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2)用人单位编制管理明晰,落实到工作人员个人,不存在混编、超编情况;(3)参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齐全;(4)申报表单填写信息与申报材料一致。

六、如何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依据当地规定程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同时,或在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要求单位及时办理工作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3)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参保登记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录入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即公民身份号码),进行人员参保登记处理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七、什么是缴费申报?

缴费申报是指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项制度规定。

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是《社会保险法》赋予社会保险法律地位和强制力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社会保险经办的一项重要制度。《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缴费申报的具体内容,即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法律规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八、缴费申报包括哪些内容?缴费单位如何进行缴费申报?

缴费单位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内容主要包括:缴费单位的代码和全称、开户银行缴费项目、缴费工资、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以及缴费合计等。

参保单位应每年年初统计上年度本单位及参保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按照规定时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新设立的单位及新进工作人员的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申报人员变更的同时,一并申报工作人员起薪当月的工资。

参保单位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完成初次缴费工资申报后,其余月份应申报工作人员增减、缴费基数变更等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九、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账户,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由缴费形成的账户积累额变动情况。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十、什么是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账利率如何确定?

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的利率即为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个人账户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及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实际收益等因素确定。记账利率每年公布一次。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情况,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权益记录主要包括年度缴费情况(当年缴费基数、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个人账户年度记录情况(当年记账额、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信息。

在工作实践中,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定期向参保人员寄送个人权益记录单外,还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参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权益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在收到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逐项核对权益记录单上的各项数据,发现问题应及时通过所在单位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或申请复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受理并进行复核,确有问题的,应予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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