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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方案》 今后养老机构开业从受理到办结只需20个工作日

文章来源:浙江民政 发布日期:2020-12-03 08:01:55
浏览次数: 327网友评论: 0

近日,省民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材料完备、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从受理到办结,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整改、邮寄时间)。

在以往,一家功能较全面的养老机构,开业相关事项包括养老机构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食品经营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参保登记、税务登记等十多项。之前要完成这些事项,需要填表格,准备材料,跑好几个部门,全部办好至少要几个月。

《方案》实施后,各地将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做到“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至少要开设一个民政窗口,来受理开业“一件事”,同时,县(市、区)民政局也要指定“一件事”民政专员,主动与机构经办人联系,负责政策解读、部门沟通、材料流转、事项协办、进度跟踪等事项,其他职能部门也应指定一名联络员予以配合,提高办事效率。

往后办理开业“一件事”,机构经办人可以先查询自己要办理事项所需要的材料,从相关网站下载相应申请表,然后拿着材料去开业“一件事”窗口办理即可。随后,民政专员会检查材料,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好相关事项,主动联系经办人告知受理情况和结果。如果中途有材料不合格,相关工作人员也会联系经办人员,指导其重新提交材料。至于需要哪些材料,《方案》里都附有详细说明。

开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出台可有效避免优惠政策“落空”,窗口可同步为机构办理好优惠项目,以此降低机构运营成本,促使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另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在税费方面还有额外优惠,这也是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力补充。

附:《浙江省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实施方案》、《养老机构开业“一件事”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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