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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养老机构可以实施常态化管理,有序恢复预约探视等服务。

通知明确:养老机构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域内连续14天无本土疫情的(也可以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确定的转入常态化防控的情形),由地市级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同意,可以实施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三版)》。

需临时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实行入院“六必须”制度:

必须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

必须体温测量正常;

必须持有健康绿码、14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记录;

必须观察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必须采取戴口罩、手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必须在其离开机构后,对所到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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