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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肇庆市养老金调整范围+发放办法

文章来源:肇庆人社 发布日期:2022-08-08 09:16:33
浏览次数: 617网友评论: 0
【导语】:肇庆市养老金最低是多少钱一个月?肇庆市养老金每月什么时候发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0号)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2022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一、调整范围、办法

参加肇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28元。

(二)挂钩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待所在市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后予以补齐。

二、发放办法

(一)在2021年12月前(含当月)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调整补发额于7月底前发放到账。2022年8月当月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二)因暂停发放待遇而未参与2022年养老金调整的退休人员,在申请办理养老待遇续发时一并补发2022年调整额,调整补发额将与恢复发放的养老金补发额一并发放。

举个例子张姨今年75岁,累计缴费年限28年,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2900元。按照文件规定,张姨本次调整后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144.9元。其中,定额调整28元,挂钩调整96.9元(2900×2.1%+28+(28-20)),每月高龄倾斜调整20元(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单位和个人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rss.gd.gov.cn)社保公共服务网上平台登录单位或个人社保服务用户查询、下载《2022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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