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召开2023年全区民政工作会议,明确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等10个方面工作重点,奋力谱写新疆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家单位、10名个人获全国养老服务先进表彰。据民政部公布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洛浦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等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称号,米吉提·多来提 、付秀清等10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2.洛浦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名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2.第六师五家渠市吾家乐宝养老总院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米吉提·多来提(维吾尔族)叶城县中心敬老院院长2.付秀清(女)乌鲁木齐市福寿养老护理中心院长3.张慧琴(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圣桥老年公寓院长4.陈茜(女)库尔勒市九九老年公寓院长5.巴扎尔古丽·夏依马尔旦(女,哈萨克族)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副主任兼敬老院院长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名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蔡震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局长2.李敏慈(女)第一师阿拉尔市银龄大家庭老年公寓院长3.刘胜利第八师石河子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4.藏淑红(女)第十一师四团养老院副院长5.桂新苗(女)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康悦养老院院长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构建城市“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