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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社会福利院隶属于眉山市民政局,是国办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位于眉山市东坡区桃园东街5号,于2008年8月17日投入运行。设计床位350张,主要承担收养全市城镇特困人员,为社会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坚持厚德载物和谐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同步发展,坚持文化兴院,营造安心、静心、舒心的养老环境。曾先后获得"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一、 入院条件
1、年满60周岁的老人,高龄、病残优先;
2、无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病等影响其他代养人身心健康的病患;
3、适合福利院的集体生活。
二、入院程序
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业务科:确定护理项目,签定入院协议;
财务科:缴纳入院费用;
入住业务部门:安排入院人员入住指定区域;领取公用物品并签字入院。
三、出院程序
出院人员做好出院准备;
所在业务部门:向所在业务部门提出出院要求;
财务科:结清所有费用,已结清者须财务科经办人签字;
所在业务部门:在检查领取的公用物品齐全后开具出门凭条;
门卫:凭业务部门出具的出门凭条出院。
四、服务标准
膳食服务科学化;护理服务质量化;
康复服务多样化;治疗服务专业化;
心理服务人格化;教育服务个案化。
五、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根据老人的需要提供不同项目的护理服务,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及长期卧床的老人提供特别护理。
膳食服务:伙食实行点菜制、统配制。食堂每天进行科学配餐,一周菜谱预先公布,隔天预订、随意选择,并提供小锅菜。
医疗保健:院内设有医疗康复中心,患病可及时得到诊治。
精神蔚藉:开展适合老人特点的娱乐活动。
六、服务费用
1、按不同的服务层次(功能),根据眉山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不同档次的费用(包括床位费、生活费、水电费、护理费等)。
2、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